关于调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的通告
发布时间:2020年12月22日 发布机构:政府办 字体:[大 中 小]
体裁分类:政府文件 主题分类:环境监测、保护与治理 文号:蔚政通字〔2020〕21号 索引号:746899294/2020-34988
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,持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,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、《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》《蔚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,县政府决定调整2019年3月19日发布的《蔚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》所划定的区域,执行2015年6月发布的《蔚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》所划定的区域。即:北至北环路,西至西环路,南至雪线花大道,东至东七里河大桥胜利路交叉路口。
蔚县人民政府
2020年12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