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禁止猎捕、收购、运输、出售、 贩卖、加工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通告
发布时间:2020年01月30日 发布机构:暖泉镇 字体:[大 中 小]
体裁分类:政府文件 主题分类:应急管理 索引号:785719241/2020-01121
关于禁止猎捕、收购、运输、出售、 贩卖、加工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通告
全县人民群众:
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,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,现就加强野生动物新疫源疫病防控、严厉打击野生动物非法经营活动通告如下:一、禁止一切野生动物交易(包括人工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)。二、禁止使用枪支、炸药、毒药、围猎、网猎、电捕、弹弓、弩等方法猎捕野生动物。三、禁止宾馆、酒店、饭店、商场等场所和个人非法收购、加工、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;禁止酒店、饭店以野生动物名称、别称、图案制作招牌、菜谱。四、禁止任何人在野生动物栖息地活动,严禁破坏、干扰野生动物生息繁衍场所及其生存环境。欢迎广大群众拨打蔚县森林公安局举报电话0313-7016852,一经查处,将依法严肃处理。
蔚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
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
2020年1月29日